有這樣一則寓言:一個人開了一家小超市,生意還算過得去。後來他的旁邊又開了一家同樣的小店,由於對方比 他更會經營,結果沒用半年的時間就把他擠垮了,不但過去賺的錢全賠了進去,而且欠了一屁股債。他對這個讓他破產的對手恨之入骨,可他又沒有別的辦法,饑寒 交迫之際他只好求助上帝。上帝說,我可以答應你兩個要求,但第二個要求的前提是你最仇恨的人會得到你要求的兩倍的東西。在經過一番認真考慮之後,他答應 了。他的第一個要求是:給我一箱金銀財寶;第二個要求是:把我打個半死!

 

仇人被打死他自然幸災樂禍,可是他自己在被打得半死之後,由於傷到了身體要害,幾天以後也丟下金銀財寶,不治而亡。

 

中國有句老話叫“同行是冤家”。這個寓言說明的道理是,當你千方百計欲置冤家於死地的時候,自己往往也不會得到好結果,弄不好就成了寓言中這樣的結局。所以,如何處理與競爭對手的關係,對廣大經營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。

 

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。在山東濟南市的一條街上有三家同樣的服裝店。一開始他們也像這位一心想把對手置於死 地的人一樣,採取競相壓價、造謠誹謗等“小動作”來排擠對方,恨不能讓對手趕快關門倒閉。可是後來,消費者見他們互相詆毀,商品價格也非常離譜,便對他們 的信譽和商品品質產生懷疑,結果最後誰的生意都做不成。三家店鋪日漸冷落,經營慘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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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一個偶然的機會,三個店主坐在了一起。他們都意識到了經營滑坡的原因,經過一番坦誠協商,三家簽訂 了《友好經營協議》。首先,他們按照“不坑消費者,自己有盈利”原則,達成了相同商品實行統一零售價的“價格同盟”。因為如今精明的消費者購物時很少有轉 一個店就掏腰包的,最起碼要“貨比三家”。這樣,消費者從第一家店出來,一直走到第三家店,結果發現商品的價格是一樣的,消費者便認為自己“不會花冤枉 錢”,而從其中任意一家購物,單從店鋪相隔的距離來說,消費者選擇三家的概率是一樣的。

 

在進貨、促銷等方面,他們也按照《協議》進行了密切合作:三家店“集體採購”減少了進貨成本;清倉處理、 節日促銷,他們共同舉行宣傳和策劃,擴大了聲勢,提高了行銷效果……時間一長,顧客們都知道在這條街上有三家價格公道、經營規範的服裝店。友好合作使三家 店的商業信譽越來越好,經營效益較合作之前也翻了兩番。

 

三家店鋪和氣生財、實現“三贏”向人們揭示了一個商品經濟條件下經商的道理:你想排擠別人的時候,有可能也排擠了自己;而你盡力去與別人合作、幫助別人的時候,實際上也幫助了你自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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