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實價登錄讓政府可得知真實成交價的緣故,針對成屋的「售屋所得」已從過去房屋評定現值乘上「財產交易售屋所得率」,改為「房屋所佔比例」實質認定,換句話說,一旦知道購入成本與售屋實價就可利用房屋建物實際佔比金額課稅,不僅售屋所得會增加,也會加重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。

 

台灣房屋產權制度為「房地分離」,出售不動產時,土地會依照土地公告現值課徵土增稅,建物傳統多是採房屋評定現值換算財政部公告的各縣市地區「財產交易售屋所得率」標準,一般住宅遭課徵的金額並不重。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學系講師黃志偉指出,近幾年交易的房屋,只要政府能夠稽核實價,民眾若沒有採「房屋所佔比例」實質報稅,就會遭追稅。

 

黃志偉表示,政府變相徵稅之際,民眾可利用舉證成本的方式抵稅,例如過去購屋時的仲介費、裝潢費、代書費、修繕費甚至是房貸利息都可節稅。

有錢人養成術-498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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