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黑心油之後,又爆出頂新魏家購買的帝寶豪宅,獲得銀行九成九的高額貸款,等於花一百多萬就可以買一戶豪宅。隔幾天,傳出一個單親媽媽買到法拍凶宅,六家銀行竟然沒有一家願意貸款給她,最後她被迫棄標,連半生積蓄四十餘萬元也幾乎悉數賠光,媒體齊聲撻伐銀行業。

 

這次我要替銀行業者喊冤打抱不平,銀行業從來沒有說自己是慈善事業,它開門做生意就是要賺錢,為什麼要批判它唯利是圖不帶人性。就像叢林裡的豺狼虎豹就是殺生才能存活,怎麼可能要求這些野獸要有慈悲心,難道要它們餓死。

 

銀行做的是「錢」這個商品的買賣,以一百萬來說,進貨成本是1.4%(定存利率),銷貨價格因人而異。對卡奴而言可以賣到18%、車奴可以賣8%、房奴能賣2.5%,有時賠本生意都要去搶(央行發行的定存單只有0.6%)。因為錢實在太多,銀行也有不得已的苦衷,它當然有有權決定賣給誰多一點,或是不賣給誰。

 

豪宅貸款99%哪裡有問題,賣給有錢人因為金額大可以薄利多銷,擔保品又值錢還可以衍生其他的商機;賣給窮人賺那一點點利息還要承擔風險,不接這筆生意是完全可以理解的,不要去苛責銀行,在其位者都會這麼做。

 有錢人養成術-519  

原來真正的兇手是…

 

輿論說銀行是「遇富則諂,遇貧則刁」,這二宗案件反映的不僅是台灣社會兩個極端的現象,也說明體制如何成為擴大社會貧富差距的幫兇,有這麼嚴重嗎?如果銀行是幫兇,那我們就來討論誰才是真正的兇手。

 

為什麼銀行會有那麼多的「錢」,是誰賣給它這個「商品」,讓它可以諂富刁貧,不就是我們廣大的存款戶嗎?大家都把錢存到銀行,源源不絕的供貨給它,我們的超額儲蓄已經累積到13.5兆,比外匯存底都還要多。

 

定存族把錢存進銀行,銀行把錢貸款給建商去蓋房、貸給有錢人去炒房;錢存的愈多,銀行就必須貸出去的更多,房價就炒的愈高,大家再哀說貧富差距那麼大,買不起房。繞了一大圈回來才知道,原來真正的兇手是定存族。

 

存錢的變窮人,借錢的變富人

 

央行沒有錢,但是它有個印刷廠,可以印國庫券或定存單向銀行兜售,因為要付利息所以是負債。公共債務法明訂,中央政府舉債上限為GDP的百分之四十點六,我們已經快到頂了。天才總統說其他國家舉債上限達到百分之六十、七十,甚至有百分之二百多,也活得好好的,為甚麼人家能,我們不能。我們當然可以提高舉債上限,反正又不用你還,也不用我還,而是後代子孫還。

 

結果,有能力存錢的變成了窮人,有本事借錢的變成了富人,看出其中的蹊翹沒有。有錢人就是會玩錢,買豪宅只要1%自備款,買一○一大樓只要發個TDR,都是用別人的錢去賺錢。

 

國家有難匹夫有責,台灣貧富差距這麼大,我們應該負一點責任,不應該再給銀行那麼多的資源。它如果缺貨就會提高價格,利率上漲就會壓抑房價,大家就可以買得起房子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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