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還利息不還本金的寬限期真的好用嗎?有專家指出,其實這種還款方式未必適合所有人,建議自住客使用前還是好好衡量一下,以免操作資金槓桿失靈而淪為屋奴,甚至房子遭到法拍!不過,若為以下三種類型的購屋族群,則不盡然。

 

何謂「還息不還本」的寬限期?指的是房貸借款人在約定期間內,每月只需支付利息而暫不還貸款本金,通常是35年,待寬限期結束後,才會對貸款發放金額按照合約約定的本金利息平均攤還。

 

在低利的環境下,購屋人在寬限期內的還款壓力非常低,一旦期滿後,每月不僅要攤還利息,連之前的本金也要一併攤還,每月還款壓力倍增,也就是說,原本用20年攤還的本金,被壓縮到17年來還,甚至更短。

 

當然,有人運用如此高度操作資金槓桿的模式,房子一間一間地買,但銀行業者提醒,並非所有人都能使用寬限期,銀行會視個人的信用狀況、還款能力及擔保品價值等去評估。

 

綜上所述,如此「先甘後苦」的還款方式並非人人都適用,房產專家張欣民在奇摩房地產指出,只有下列這三種族群才適合:

 

1. 短進短出投資客

 

投資客短線進出,當然要將房子持有年限的成本壓到最低越有利,儘管現在有奢侈稅管制,仍有投資客利用這段「綁約」期間使用寬限期,再把房子出租來養房貸,同時避開了奢侈稅也賺到了價差。

 

2. 先買後賣換屋族

 

有換屋需求者,常會遇到舊屋尚未售出而購買新房的資金又不足的窘境,張欣民表示,這時候就可好好利用寬限期,由於將舊屋出售後就會有大筆資金入袋,不僅不用煩惱還款問題,甚至還加速本金之攤還,待寬限期屆滿後,每月的房貸支出未必更加沉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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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未來兩、三年確定有獎金或紅利者

 

假設你是可以確定兩、三年後會有紅利、獎金或賣股票等大筆進帳者,假設現在遇到很喜歡的標的,又苦無資金,不妨好好運用寬限期。

 

然而,張欣民提醒,若為自住型買家或還款能力不足者最好別用,以免日後利率走升,繳不出房貸。相同的建議,房產專家范世華也曾提出,他說,自住客可延長還款期,但不要使用寬限期,除非是追求暴利的投資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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