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資金周轉不靈,這時候手上有間房子就很好用了!有民眾會考慮將手上還有貸款的房子拿去向原銀行增貸,甚至是再找另一間申請貸款,即所謂的「二胎」房貸。然而,怎麼樣的情況適用於增貸或二胎?該怎麼貸?限制又是如何呢?

 

所謂二胎房貸,指的是房屋拿給第一間銀行抵押後,臨時需要資金,再將同一間房子當作抵押品,向另一間銀行申請貸款。由於二胎銀行的求償順位排在第2,風險較高,多半以中小型銀行願意承作,利率也相對較高,從3.54.5%不等。

 

申請二胎房貸,與一般房貸相同,須有房屋作為抵押,同樣都要經過鑑價,但貸款上限為300萬元、也不得超過銀行的鑑價金額,通常二胎下來的額度僅剩當初鑑價的12成,甚至更低。假如當初設定一胎時,就已經利用信貸來填滿貸款不足的部分,申請二胎的成數會更少,甚至不予以核貸。

 

不僅如此,第一順位的房貸繳息必須正常、沒有異常的繳款紀錄,若有遲繳的情形或異常,銀行一律會將申貸人視為有瑕疵的身分,進而影響到核貸的額度。但是,二胎房貸的優點就是比一般房貸好申請,也無須保人。

 

二胎房貸與一般房貸相比,除了貸款金額有限,利率相對高外,還得注意沒有寬限期,且貸款期間較短,大約是710年。除此之外,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在《蘋果日報》特別指出,二胎可能會被歸類為消費型貸款而非房屋貸款,隔年申報綜所稅時,將無法以房貸的科目抵稅,損失部分權益。

 

若臨時要用錢,該如何在增貸、信貸以及二胎之間抉擇? 舉例來說,若向銀行申請一般房貸800萬元,已繳款200萬元,若臨時需要200萬元,可向同間銀行用同1間屋申請增貸,此時使用二胎較不划算,因為利率比一般房貸高、貸款期限也比較短。

 

若借款超過200萬元,原銀行會建議申請增貸200萬元,剩餘數目改申請信貸,但基於信貸利率最高可到18%,且貸款金額上限為薪資的22倍,此時,可尋求另外一間銀行做二胎房貸,利率會較低,還款年限也比信貸的57年還久,壓力較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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