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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菲特的副手,公司的副董事長Charlie Munger在和巴菲特合作前是個律師,每小時能收到很高的費用,但是他不滿足於僅按小時收費給人打工,而希望擁有自己的事業。於是他告訴自己:每天的第一個小時不賣給他人,只賣給自己,用這個小時充電,學習投資,後來他投資賺的錢遠超過律師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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